【广东选调生练习题】
1. 下述表述中,错误的是:
A.村民委员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救济款物,构成贪污罪
B.普通村民乙利用受聘担任国有公司职务的便利,侵吞国有财务,不构成贪污罪
C.国家工作人员丙利用职务的便利像他人索取财物,但未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罪。
D.丁与邻居发生冲突,并用暴力手段使得邻居轻伤,应以故意伤害罪对丁进行处罚
2. 某私营企业违法经营,主管行政机关准备对其作出行为罚,具体措施可能是:
A.治安拘留 B.责令停产停业
C.罚款 D.吊销营业执照
3.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是:
A.没收违法所得 B.暂扣营业执照
C.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D.吊销许可证
4.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适用,表述正确的有:
A.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B.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C.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D.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5.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听证程序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启动,与当事人无关
B.当事人承担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费用
C.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D.可适用于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BC。中公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B项,“普通村民乙”属于受国有公司委托管理的人员,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故B项错误。A项正确。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丙构成受贿罪。故C项错误。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D项,丁用暴力手段使得邻居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行为,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C。
2.【答案】BD。中公解析:行为罚亦称能力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方所采取的限制或剥夺其特定行为能力或资格的一种处罚措施。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
3.【答案】ABD。中公解析: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之外的行政处罚。所以选项C说法不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为ABD。
4.【答案】BD。中公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项错误。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B、D项正确。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C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D。
5.【答案】ABC。中公解析: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故A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故C项说法错误;(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故本题答案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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